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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招生简章
- 作者:宣传员
- 来源:
- 时间:2024-08-23
四川艺术基金
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
招生简章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一)实施背景
川剧作为流行于西南地区的传统剧种,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与文化内涵,是我国传统文化的宝贵财富,它以特殊的方式折射出千百年来凝聚其中的思想感情、伦理道德与价值观念。1982年7月,中共四川省委向全川人民发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振兴川剧”的号召,从此川剧进入发展的新时期,直至如今正是第42个年头,有成绩也有新挑战。川剧在经典剧目的改编、原创剧目的培育上,取得了较好成绩,涌现了《草鞋县令》《江姐》等一批文华奖获奖作品,但是相较于川剧剧目创作的全面发力,川剧剧目的推广宣传较为乏力。《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项目通过招收剧团经营管理、基层宣传推广人员,组织其学习如何基于川剧的艺术规律,聚焦优秀剧目,做好媒介策划、创作与运营,进一步做好川剧优秀剧目推广和文化传承。
(二)项目特点
1.培训内容跨界融合:川剧文化素养与媒介宣传素养相结合
2.培训方式理实一体:教师理论讲解与实践指导相结合
3.培训情景对接一线:走进创排现场,实地观摩、调研
二、四川艺术基金简介
四川艺术基金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益性基金,旨在繁荣四川艺术创作,激活体制内外创作热情,形成良好的艺术创作氛围,培养艺术人才,推进四川艺术事业健康发展。四川艺术基金自2020年正式启动以来,在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四川艺术基金理事会的领导下,紧密围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目标任务,资助创作了一批优秀作品,培养了一批领军人才,为四川艺术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有效激发了四川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三、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将依托四川传媒学院自身的教学、科研、创作、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优势,发挥合作单位的资源优势,同时邀请四川省十大戏曲名家、国家一级演员(川剧)等知名川剧专家、名家、学者、教授、创作人才等组成高水平教学团队,以史论结合、跨学科对比研究,结合剧目研讨、影像放映、实地调研为特色,以“以老带新,薪火相传”为原则,组织学员学习如何基于川剧的艺术规律,聚焦优秀剧目,做好媒介策划、创作与运营,助力川剧文化传承。
(二)实施主体简介
四川传媒学院是一所应用型本科高校,有45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艺术学、管理学等学科。目前有国家级“双万计划”一流专业5个;省级“双万计划”一流专业6个。学校立足“媒体融合”、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艺术与科技融合”,主动对接服务传媒行业和地方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应用型传媒人才培养模式和办学体系。学校校区总面积2397.95亩,建筑面积82.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02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纸质藏书203.08万册。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四川日报等主流媒体多次报道学校办学理念与特色。
(三)合作单位
四川省艺术研究院
四、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项目培训时间为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2月12日。培训总时长为63天,其中集中培训22天,实践创作40天,学员须全部脱产学习。具体的培训安排如下:
1.开班仪式:2024年10月11日
2.集中学习,共计22天:10月11日至11月1日,包括集中理论学习、学员论坛、传媒行业调研、剧团采风调研等内容
3.实践创作,共计40天:11月2日至12月11日
4.成果汇报、结训仪式,共计1天:12月12日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四川传媒学院(成都市郫都区)
2.实践创作地点:成都及周边城市
(三)培训人数:30人
(四)课程设置
1.川剧艺术认知篇:通过专家讲座的形式,系统提升学员对川剧历史及艺术规律的了解,共计32个学时。
2.川剧宣传认知篇:通过理论讲解,培养学员对网络视听生态的感知力与媒介意识:共计32个学时。
3.川剧宣传创作篇:通过理论讲解+实践指导,培养学员网络视听内容策划与制作能力,共计28个学时。
4.川剧宣传运营篇: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培养学员网络视听内容运营能力,共计24个学时。
5.传媒行业调研:前往映美视元宇宙影像馆调研与交流、传媒博物馆调研与交流,组织学员中期研讨。
6.学员论坛:魏明伦经典川剧作品赏析及传播推广研讨。
7.采风调研:走进经典剧目创排现场观摩、川渝地区院团,进一步了解、调研各大剧目的创作、宣传推广情况。
8.实践创作:共计40天。根据集中学习阶段的调研及讨论交流,学员每人完成一篇川剧宣传推广策划。
9.成果汇报:学员交流分享,重点总结经验,反思不足。通过答辩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
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相关策划、文章等完成占8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学员可获得相应的《结业证书》。
(六)师资力量
本项目师资队伍共29人,涵盖“川剧+传媒”“理论+实践”师资专家:
*川剧艺术认知篇师资:涵盖川剧界名家名角,如“四川省十大戏曲名家”杜建华,中国戏剧"梅花奖"得主肖德美,李乔松、蒋晓明等国家一级演员、川剧界大咖。
*川剧宣传认知篇师资:涵盖全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青年创新人才、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等学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文化、非遗文化专家库成员等专家。
*川剧宣传创作篇及川剧宣传运营篇师资:主要由具有媒体宣传推广理论知识及实践创作经验的传媒行业青年骨干教师组成,既能讲授理论知识,又能指导学员实战运营。
(七)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作品将于2024年10月11日-12月12日在各大媒体平台、四川传媒学院进行展示。
(八)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培训期间,原则上不予请假。培训过程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将取消其参训资格: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损失的;
3、在学习、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五、培训对象遴选
(一)培训对象
本培训项目遴选招收川渝地区招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喜欢川剧,热爱川剧,致力于从事川剧经营管理、宣传推广事业的青年学员(以2023年计算,1978年07月01日以后出生、年龄不超45周岁)共30人(重庆学员不超过6人),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有志于文化艺术事业发展。
2.诚实守信,无任何学术不端记录,就学及工作期间未受过重大处分。
3.曾获各类戏剧戏曲创作奖项,或参与过大型舞台艺术创作、宣传推广实践,或主持相关戏剧课题,以及在社科类、艺术科学类期刊发表相关文章者优先。
4.学员须获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正常出勤。
凡具备以上条件者,可通过自主报名、专家推荐或由单位推荐等方式进行报名。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二)报名提交材料
1、需提交材料:
(1)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1),单位推荐处需加盖公章。
(2)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近期正面免冠白底2寸照(电子版)。
(3)个人简历及相关业务证明材料。
2、注意事项
(1)请将以上1-3项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成1个压缩文件(邮件名称及压缩包请命名为:XX省XX市XX单位+姓名+四川艺术基金报名),并以附件形式于2024年9月2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2534368112@qq.com。
(2)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PDF或图片格式)报名,请使用正式扫描件(非手机拍照),正式录取人员需在报到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用于备案。
(三)报名截止日期与公布时间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截止后,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匿名审查,根据报名材料情况综合评估、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通过四川传媒学院编导艺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经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正式发布。
3、项目实施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相关平台、电子邮箱、电话通知等形式,将录取名单及报到时间、地点通知到学员本人,未录取学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附件2)。
(二)注意事项
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培训学员,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传媒学院有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录像、出版及宣传权。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主体四川传媒学院所有。
(三)著作权规定
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传媒学院在公益性宣传推广活动中,有权无偿使用学员在本项目中的学习、创作、理论成果,并行使相应出版发行权、展览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表演者权和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等著作权相关权利,有权无偿使用学员的肖像、姓名等。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传媒学院所获得的著作权授权许可的方式为普通授权许可,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期限是学员报到之日至著作权保护期终结,行使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权利的区域范围是全世界国家和地区。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和四川传媒学院有权将本项目约定的著作权授权许可范围内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授给第三方行使。学员一经报名则视为认可上述事项。
(四)联系方式
四川传媒学院
项目组办公室电话:028-87953120
联系人:牟老师
手机:18200251863
联系邮箱:2534368112@qq.com
地址:四川成都郫都区团结镇学院街67号
邮编:611745
附件:
1、《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
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附件1
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
学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2寸照片 (提交电子文件时,请单独提交一份jpg格式照片文件,2寸,不大于200k) |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民族 | |||||||||||
职称 | 学历/学位 |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
联系电话 | 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通讯地址及邮编 | ||||||||||||
所在单位及任职 | ||||||||||||
个人创作、研究经历介绍 | ||||||||||||
获奖情况 | ||||||||||||
序号 | 获奖时间 | 获奖名称 | 获奖级别 | 作品名称 | ||||||||
1 | ||||||||||||
2 | ||||||||||||
…… | ||||||||||||
近五年社会工作或学习情况 | ||||||||||||
序号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单位或学校 | 职务 | 工作年限 | |||||||
1 | ||||||||||||
…… | ||||||||||||
所在单位意见 |
同志为本单位职工,符合“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申报者条件,本单位同意并推荐其脱产参加为期22天的“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集中授课学习。 (盖 章) 年 月 日 | |||||||||||
承 诺 书 | 本人承诺: 本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四川艺术基金2024年度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川剧文化传承与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的相关规定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相关报名材料真实、有效。 (签 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本项目为四川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四川艺术基金项目资助管理办法》《四川艺术基金青年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经费使用细则》相关规定,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一次性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四川传媒学院)承担。现将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培训期间授课地点的交通费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 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单位所属地一次性往返于培训期间授课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 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 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集中培训地点(四川成都)8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四川传媒学院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集中培训地点8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联系四川传媒学院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 |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 经济舱 | 长途客车等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 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集中培训地点(四川成都)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四川传媒学院,收件信息: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团结镇学院街67号四川传媒学院 牟老师 18200251863
四川传媒学院
2024年08月24日